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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娄底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5浏览次数:4269

娄底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娄底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娄底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教研员)公告》要求,现将入围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及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名单见附表),同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8:30-11:40,下午14:4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娄底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会议室(娄底市乐坪大道东477号教育局机关院内)。

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须现场提供下列资料,所有需要提供原件审查的资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一)本人亲笔签名的《娄底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娄底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教研员报名表)》(可在原报名网站上打印),近期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

1.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2.持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教师资格证(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项即可。但在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①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②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须盖单位行政公章),娄底市内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上须盖教育局行政公章)。

(七)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如姓名更改、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承诺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选调教师岗位的需要3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一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提供公告中要求的符合选调教师条件的任一一项资料的证明。报考选调语文教研员岗位还需要提供6年以上选调学科高中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工作经历的证明,提供公告中要求的符合选调教研员岗位的任一一项资料的证明。

(九)报考招聘(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按以上顺序摆放成两叠,以便工作人员查验。

三、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能由他人代为审查。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如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资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进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招聘(选调)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附件:

娄底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x

娄底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yj.hnloudi.gov.cn/ldjyj/06/202308/562435da115b4cb3a64b25842a47f3c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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